2014年2月22日 星期六

第一堂

設計就原理來說,是為了解決問題的存在而思考對策。

  設計最以簡單的方式卻讓人印象深刻,若使用每個人心中皆有的元素,容易引起共鳴進而達到相當回報的成果。然而視覺傳達不須透過文字來解說,就是一種令人容易印象深刻的設計傳達。

  思考設計必須先清楚問題,進而發想在想出對策、實行及檢討,簡單的設計往往才是要付出眾多心血,過於複雜反而會導致不能吸受過濾資訊,雖說設計不僅僅止於一種形式,但是看似最奔放的外表其實最拘束。

設計的靈感可以來自不同的地方,不止於實物還有精神。

  外觀是表面,精神才是內在。現代設計以商品來說,一件好的設計要以功能為主,裝飾能免則免,以省下不必要的資源浪費,但是卻以最簡潔的方式呈現美感。經歷的事物可以累積對於設計的內涵,唯有理解才能說明,唯有說明才能傳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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